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赵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项目:2 个;检查子项: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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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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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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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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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方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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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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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果 
            (正常或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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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市场秩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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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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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是否具备合法的证照手续。应当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2.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持有的证照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4.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自律情况,查验经营者收货登记台账。 
            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再生资源回收、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是否采取覆盖、围挡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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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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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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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设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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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回收经营场地设施是否与环境卫生设施统一布局,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2.回收经营场地设施是否与居民区、学校、医院、军事设施等敏感场所相对隔离。 
            3.是否有围墙、顶棚等必要的防扩散、防渗漏设施,是否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4.防火、防盗设施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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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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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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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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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数据统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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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一般信息检查和重点信息检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态势、企业经营状态,从业人员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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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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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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