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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2 09:50 来源:赵县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个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赵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协同共治”的原则,迅速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明确职责,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履行职责;(二)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三)开展联合执法,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人员已完成对2家汽修企业的检查;(四)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共享信息资源,强化闭环管理,确保审批、监管、执法各环节无缝衔接。通过集中整改,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多头管理、衔接不畅的局面得到初步扭转,部门间的信息推送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非法拆解行为的蔓延,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维修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7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组成了联合验收小组,在赵县交通运输局对我县整改问题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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